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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窑研究

汝窑的考古学观察与探讨

发布时间:2019-03-06来源:《紫禁城》

(秦大树,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陶瓷考古与艺术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宋元明考古和陶瓷考古的教学与研究,多次主持过中国古代著名瓷窑遗址的考古发掘)

汝窑,是宋瓷中最受珍视的一种瓷器,缘于文献中对其的高度评价和供奉御用的官窑性质。宋代著名诗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故都时,定器不入禁中,惟用汝器,以定窑器有芒。」既然是禁中所用,就明确表明了汝窑器物有一些是供御用的。南宋人叶寘《垣斋笔衡》中记:「本朝以定州白磁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窑器,故河北、唐、邓、耀州悉有之,汝窑为魁。」这表明宋朝当时的文人,在评论北方各地生产的青瓷器时,就已将汝窑列为魁首。可见对汝窑的珍视,至少在南宋时已然。明代以后在文人著作中常常将宋代的许多窑汇集一起点评、记录,在这些著作中汝窑一向名列前茅。明后期逐渐形成了宋代名窑的说法,汝窑也一贯位居名窑前列。二十世纪最终形成的宋代五大名窑概念,通常将汝窑列为第一。

由于汝窑生产的时间并不长,北宋末金军入侵中原时宫中所藏器物又大部分遭到破坏,因此南宋初年就已十分珍贵。南宋文献中称「近尤难得」应为不虚,明清以来更成为宫廷所追求的收藏品,所以,现在存世的汝窑传世品,大部分原本是清宫所藏珍品。据统计,总数尚不足七十件。这些传世的汝瓷,釉色多呈天青或天蓝色,釉质光洁温润,匀净淡雅,堪称水天一色;釉层不太厚,与后来官窑、龙泉窑烧制的厚釉青瓷不同;传世汝窑都不带装饰,但釉面上多有细碎繁密的开片,由于釉层相对较厚,开片常呈倾斜状,开片深处与浅处颜色稍不同,极似鱼鳞状,形成一种自然的美。汝窑的胎质细密,呈香灰色。造型十分规整,十分精致。综合言之,器物充满了典雅之美。这种以纯净的釉色见长的雅器,正是北宋士大夫阶层所孜孜追求的,因而受到了以文才著称的徽宗皇帝的青睐。

汝窑址的发现与考古工作

由于汝瓷的高贵和珍稀,学者们无不对寻找汝窑的烧造地点倍加关注。从二十世纪前半叶开始,一些国外学者根据文献记载,前往河南临汝县(宋代汝州州治)进行调查,自此以后,相关的调查相沿不断,中外学者不断地前往临汝进行调查,截止八十年代中期,在临汝调查发现的窑址已达四十三处。个别窑址中也发现了一些光素无纹的青瓷片,「非常酷似汝窑典型的天青釉质」。然而,零星的发现终不成规模,难以与名窑相联系,且发现者也不敢声言其与传世汝瓷完全相同。面对这种情况,学者们开始循定窑窑址并不在定州的州治、而是在辖区内的曲阳县的思路,把目光投向同属宋代汝州管辖的宝丰和鲁山等地。位于今宝丰县大营镇清凉寺村的窑址,范围很大,遗存丰富,一九七七年在一条小河边的瓷片和窑具的堆积,高约一丈,断续相延长达三五百米,十分丰富。五十年代初陈万里先生发现此窑时就曾高度评价其产品的质量。由于清凉寺窑址附近不断有与传世汝瓷相同的残器、残片出土,正四处寻找汝窑窑址的学者们便渐渐地对其引起了注意。一九七七年,时在故宫工作的叶喆民先生在对清凉寺窑址进行调查中,在堆积如山的瓷片堆中偶然寻得一块天青釉汝瓷片。受其父叶麟趾先生发现定窑址的经历及思维方式影响,他对此发现颇为敏感,于是将瓷片交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做成份分析,结果发现与故宫传世汝瓷的成分基本相同。一九八五年在郑州举行的中国古陶瓷研究会年会上,他首次提出宝丰清凉寺「未必不是一条寻觅汝窑窑址的有力线索」。八十年代初,宝丰县文化部门在文物普查中,从清凉寺等地群众保存的瓷器中,发现了与北宋宫廷御用汝瓷特征完全相同的瓷盘,从而为寻找汝窑窑址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线索。一九八六年十月,宝丰县清凉寺村农民在犁地时发现了两个完整的笔洗,经专家鉴定,与上海博物馆收藏的传世汝窑相同。当这两件器物出现在一九八六年古陶瓷研究会年会的会场时,热切寻找汝瓷的人们喜出望外,上海博物馆随即派遣两名陶瓷专业人员到清凉寺窑址调查,采集到四十六件瓷片和三件窑具,随后,他们宣布,发现了汝窑址。这一发现是众多学者不懈努力的结果。窑址既已确定,周知公众也十分适时,实为水到渠成之事。

一九八七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首次对宝丰清凉寺瓷窑址进行试掘,发掘面积两百平方米,发现了与传世汝瓷相同的天青、天蓝釉汝瓷十余件,遂将该窑址确定为汝窑遗址。为了区分窑址中发现的大量印花青瓷和白釉、黑釉瓷器和低温三彩釉瓷,将与传世汝瓷相同的天青、天蓝釉瓷器称为「汝官窑」或「御用汝瓷」,与之相对的则为「民汝瓷」。然而好事多磨,在随后的两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南北长一千米、东西宽三百米的遗址范围内又先后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尽管每次都有一定的收获和新的进展,但出土瓷器主要是刻、印花青瓷、白瓷和黑瓷,均为民用产品,供御用的天青釉汝瓷则是风毛麟角,十分少见。而且,时代跨度很大,从北宋初期一直到元代,与文献记载的汝窑情况不符。汝官窑的烧造区仍未找到。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在各地的文物市场上开始出现一些汝官窑的瓷片,显然,这些瓷片来自窑址。这一现象提醒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学者:汝官窑烧造区域是有的,且就在附近!

一九八八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展了对清凉寺汝窑址的第四次考古发掘。一方面继续在清凉寺村南部发掘,同时,根据清凉寺村民提供的线索及多年积累的发掘经验,他们把寻找汝官窑址的目光锁定在清凉寺村内的村民居住区。他们随即在村内进行了考古勘探和试掘,获得了重要的线索。

 

二○○○年六月,河南省文物考研究所第六次对该遗址进行发掘,发掘地点选择在清凉寺村内四户村民搬迁后的原居住址。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发掘,终于在清凉寺村四户村民的房屋底下,发现厚达十厘米的汝官瓷地层,有不少处瓷片堆积厚达二十厘米以上,出土的瓷片中汝官瓷的数量占到了百分之九十九。清理出两组集中分布的窑炉十五座、作坊两处、灰坑二十二个,以及大型澄泥池、釉料坑,水井等遗迹,出土了大量的瓷片、匣钵、垫饼、支钉、试烧片等窑具和大型建筑构件,据此判定这里即是汝官瓷烧造区。随后的两年内又在村内的汝官瓷烧造区(Ⅳ区)内进行了两次发掘,使此区的发掘面积达到了八百多平方米。三次发掘总计清理出窑炉二十座,作坊三座,储料陶瓮十七个,过滤池、澄泥池、烧灰池各一个,水井三眼,灰坑四十四个,以及一些其他遗迹,这些遗迹布局排列有序,叠压关系清楚。还出土了大量的遗物,仅天青色汝瓷瓷片就达五十多万片。发掘的主要收获轰动了学术界,二○○一年,宝丰清凉寺汝窑遗址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在发掘区建设了保护展示大棚。经过整理,刊发了汝官窑烧制区的考古发掘报告。

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为配合汝窑遗址博物馆的建设工程,又在周边地区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发掘。发掘面积两千四百七十五平方米。揭露出保存较好的窑炉九座,作坊、建筑基址各三座,过滤池、澄泥池各两个,料坑一个、水井三眼,灰坑七十二个。出土了大批遗物,特别是出土了大量的素烧坯和青釉瓷器。发掘者认为这些器物出土自晚于北宋末期的地层中,因此将这些有可能晚于汝窑的烧造时期、器物面貌与汝窑比较相似、质量依然较高的产品命名为「类汝窑」。加深了我们对汝窑的认识。特别重要的是,在早期发掘的八百平方米外围的发掘区域,发现了金元明时期的地层和遗迹,出土了同样精美的器物,而发现的北宋末期的地层不多。

汝官窑遗址保护大棚内发掘场景

 

二○一二年~二○一四年发掘清理的Y1(东南向西北)

发掘出土的素烧仿青铜器出戟瓶残片

清凉寺窑址考古发掘资料研读

通过考古发掘,使我们对汝窑本身的情况有了较为清晰地了解,同时对宋代官窑性质的窑场的组织、管理情况有了新的认识。本文主要依据二○○○年至二○○二年对清凉寺窑址IV区发掘的考古报告,通过对考古资料的研读,探讨汝窑的生产面貌和生产时代等问题。

汝窑的考古工作是历史时期考古,特别是宋元明考古的一个典型例证,对其探索的出发点是历史文献的相关记载和故宫博物院及其他一些博物馆收藏的传世品。通过这些文物本身的一些记录,如清宫对这些器物的记录,我们可以了解到至少在清朝是将这类器物认定为汝窑瓷器的。据此,我们认定的汝瓷是一类天青色釉,以碗盘类器物为主,制作精致,不带纹饰。从这些传世品出发,去开展考古工作,寻找汝窑的生产地点并进一步探讨其各种生产特征和性质。

关于汝窑瓷器的生产区域

经过长期的探寻和考古工作,在宝丰清凉寺窑址的IV区,发现了集中生产这类产品的地点。这个区域的产品几乎全部是天青色汝瓷,因此也被称为「汝官瓷生产区」。这个区域东西长约八十米,南北宽约六十米,面积约为四千八百平方米。二○○○年至二○○二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此区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面积八百多平方米,证明了这里是天青色汝瓷的生产区域。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为配合遗址博物馆建设开展的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远大于前次的发掘,接近两千五百平方米,发掘证明天青釉汝瓷的生产区域可能还会略大一些(据赵宏先生相告,此次发掘主要环绕二○○○年至二○○二年发掘的区域布方。主要发现的是金代的地层,发现的北宋时期地层不多。由此可见,二○○○年至二○○二年发掘的八百多平方米是天青色汝瓷生产的核心区域。由于现在还不能看到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发掘的布方图,特别是发观了北宋地层的探方分布,笔者认为,天青色汝瓷最核心的生产区域就是二○○○年至二○○二年发掘的八百余平方米,其面积甚至有可能还不到四千八百平方米的IV区总面积)。这个区域的面积还不足窑址面积的五十分之一。汝官瓷生产区位于窑址的西北部边缘地区,前三区都比较接近河流,IV区位于整个窑址较高的区域,在地形和地貌上未见有任何优势,距河流和窑址的中心区都较远。在整个清凉寺窑址的早期的生产阶段,这里并没有开展窑业生产(根据前四次对清凉寺窑址的考古发掘,大体可以了解清凉寺窑址的生产时代和面貌。参见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宝丰清凉寺汝窑址第二、三次发掘》,《华夏考古》一九九二年第三期,一四○~一五三转一一三页。另见孙新民《河南宝丰清凉寺汝窑址发掘的主要收获》,《南方文物》二○○○年第四期,一~三转七页。由此可见,在窑址早期的北宋早、中期,第IV区并未见窑业生产的遗存)。因此,这一生产地点是整个清凉寺窑区的边缘地区,在北宋后期才开始出现窑业生产。因此,选择这里作为整个窑区最高水平的生产区域,不是窑业生产发展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选择的,带有脱离大规模生产区域独立生产的意向(其意义详后述)。同时,在这个区域T28清理的厚达二十厘米的瓷片堆积层中,天青色汝瓷的占比达到百分之九十九,表明这个区域在某一时段集中生产天青色汝瓷,换言之,天青色汝瓷在集中生产阶段是这个区域的唯一产品(发掘者将天青色瓷器称为汝窑,认为在此区发现的少量青釉、白釉和黑釉器物「除极少量的豆青釉瓷器与汝窑初期烧造有关外,绝大多数民用瓷器应是汝窑窑工的生产生活用瓷和晚于汝窑烧造年代的瓷器」。见《宝丰清凉寺汝窑》一一二页)与清凉寺窑址这个巨大窑场的其他部分的生产情况有很大的差异。

 

 

通过对第IV区的全面发掘,我们看到,在这个不大的区域内,集中了二十多座窑炉(二○○○年至二○○二年的发掘清理窑炉二十座,均为北宋时期的,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的发掘清理窑炉九座,但有一些时代较晚的窑炉,包括两座明代窑炉。因此不能给出准确的北宋时期窑炉的数字),带有釉缸和辘轳坑的作坊,澄泥池,釉灰窑(在此区发掘的C3,长方形带有烟囱,发掘者称之为烧灰池,实际上应该是烧制配釉的釉灰的窑炉)和集中堆放废品的瓷片堆。可以看到,作为一个窑场所应该具有的备料、成形、烧成三大功能在此都有了,可能还包括了成品的储存和废品的统一堆放等功能。表现出一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生产方式,与其他以商品生产为主要目的的窑场和窑区的情况截然不同。因为在一个商品生产高度发达的瓷器生产区,生产过程会有较高程度的分工,各个功能区会集中生产,分散分布在窑场的各个部分,相距较远。

关于汝窑产品的特性

根据故宫博物院和其他博物馆收藏的传世汝窑瓷器,可知古代被称为汝窑的器物是一类精工制作的天青釉瓷器。清凉寺窑址第IV区生产的产品与传世汝窑相符。根据第IV区的发掘报告,发掘者将此区的遗存分为两个阶段:汝窑的初期阶段和汝窑成熟期。

汝窑初期阶段的瓷器以青釉瓷为主,还有少量白釉瓷和黑釉瓷,天青色汝瓷极少。青釉瓷器大都带有刻花和印花装饰,大多数器物采用裹足刮釉的垫烧方法烧制,只有少量采用了裹足支烧的方法,但支烧痕迹比较大。这个时期的窑炉是一种体量较大的马蹄形窑炉,共计清理了七座,这些窑炉又可分为三组,表明同时期应该有两至三座窑炉在烧制器物。根据发掘报告,此区发现的澄泥池、缸坑和辘轳坑并不属于初期阶段,这意味着,在初期阶段,此区的生产并未脱离整个大窑场的生产体系。报告中并未刊布数量极少的「天青釉汝瓷」的标本和白釉、黑釉的标本,因此我们难以了解初期天青釉瓷和白釉、黑釉的真实面貌。从第IV区初期阶段的生产面貌看,产品的质量总体上比较精致,刊布的青瓷器物大多釉的呈色稳定,施满釉,带有刻、印花装饰,制作精良(尽管发掘者在报告中提及出土了「大量呈色非常好的和有别于民用汝瓷的新器类」,但在报告中并未见不同于汝州地区窑场的很特别的新器类,质量上也与汝州地区窑场中的精品不相上下)。如果认为这个阶段就已经属于汝窑了,则此时汝窑的产品面貌基本与汝州地区的一些同期的窑场生产面貌相同。如汝州严和店窑,北宋后期的产品总体上水平可能略逊于清凉寺窑IV区的产品,但同样精美的器物也有生产。同样,汝州东沟窑生产的精品瓷器,水平亦不逊于清凉寺窑IV区的水平。由此我们可以说,汝窑初期的面貌除了我们现在还不识其真实面貌的极少量天青釉器物以外,只是在生产质量上略高于汝州地区的窑场的一般水平,精品器物的质量基本相同。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两种可能的观点:第一,清凉寺窑IV区初期阶段的生产面貌并不是贡御用的「汝官窑瓷器」,只是生产发展到北宋晚期阶段时窑业扩大,在窑址的北部边缘地区出现了新的制瓷作坊,或称为「窑户」(指生产批件的制坯户和烧窑户作组成的生产组合),而且,这个窑户的生产水平略高于清凉寺窑其他的窑户。新出现的「极少量」天青色汝瓷,如果可以排除是发掘中扰入的晚期遗物,则有可能是新创制的产品,但还没有开始进行规模化生产;第二,这个时期IV区的窑业遗存表明,这里新出现的窑业遗存,代表了贡御窑生产的初期阶段。其生产的产品脱胎于清凉寺窑其他区域同时期生产的产品,但相比其他区,精工生产,产品质量较高,创制了天青釉瓷器,此后成为成熟的汝官瓷生产区。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一种观点,这一点很重要,事关汝窑烧制的生产时间。

汝窑成熟期的生产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此期发掘出土了各类瓷片五十多万片,其中天青釉汝瓷器占百分之九十九。器物种类有碗、盘、碟、洗、套盒、瓶、器盖、盆、盏、盏托、钵、壶、熏炉、尊、杯、罐、盒、狮子、麒麟和器座等。包括了碗盘等日用食具,宋人精致生活所使用的茶、酒、花、香器具和瓷塑等陈设用具。釉色以天青、淡天青为主,淡青釉、青绿釉也占一定数量,釉略呈乳浊状。釉质匀净温润,釉层较厚,布满小块开片。胎色以灰色和浅灰色为主,也有少量呈灰褐色的,胎质较细(在对汝窑胎色胎质的描述中,今人受古代文献对汝窑的高度评价影响,将其称为「香灰胎」,意指胎色较浅淡,胎质细腻。然而,河南中西部地区的制瓷原料原来大多质量不高,无法与河北邢台、保定到北京市南部地区的原料相比。所以,尽管汝窑在当时备受统治者的青睐,后世又被列为宋代名窑之首,但其胎色千差万别,浅淡坚致的并不是主流。胎质也并非都很细腻,达不到同期的定窑等精细白瓷生产窑场的细腻程度)。器物的造型都十分规整,制作精良;以素面器物为多,绝大多数不带装饰,只有少量的刻花装饰;多数器物以裹足支烧的方法烧制,少量为裹足刮釉垫烧,但均施满釉,全部采用匣钵单烧,表现出制作的精工。在此期的地层中出土了一些模范,包括内范和外范,至少说明部分器物采用模制成形。一个重要的技术革新是在成熟期较晚的地层中出土了一些素胎器物(在正式报告中发掘者将汝窑的生产阶段分为两期:初期和成熟朗。但在此前刊布的简报中指出:从考古地层上看又可分成三个小的阶段。据笔者的理解,三期的早期阶段对应正式报告的初期阶段,中晚期对应成熟期,这里所说的出现了素烧器的成熟期较晚时,即原来所说的第三期。仔细研读,正式报告中也在多处有汝窑早、中、晚期的提法,也有用「中期」对应原来的第二期,用「御用汝窑的鼎盛阶段」对应原来的第三期。值得注意的是,素烧器的出现和匣钵外壁普遍涂抹耐火泥的现象都是出现于第三期的。这表明成熟期应该还可以进一步分期),表明从这时开始出现了厚釉工艺,这是在青瓷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技术进步。在北宋官窑尚未被发现的今天,汝窑的厚釉工艺是这项技术的最早例证,以后对南宋官窑的生产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个时期的窑炉是一种体量较小的椭圆形窑炉,共计清理了十二座,两座一组,报告未对这些窑炉分组,从窑炉的朝向看,至少可以分为四组,最多的一组有六座窑炉。这些窑炉与一号作坊和十七个陶瓮、澄泥池、辘轳坑构成一个生产体系。无论从什么角度说,这一时期的遗存应该是贡御用的汝窑生产状况的典型代表。

通过对汝窑遗址的发掘,我们终于可以超出不足七十件传世品的束缚,对汝窑瓷器的面貌获得更全面的认识。发掘出土的器物中,除了瓶、尊、洗、炉、壶等陈设用瓷外,还发现大量碗、盘、盆、碟、盏托、套盒等生活用具,改变了传统上认为汝窑只烧制玩赏、陈设品的看法,丰富了对汝窑器类的认识。有的器物如薰炉、大钵等形态很大,「汝瓷无大器」的传统说法遇到了挑战。与传世品不同的是,在一些出土器物的表面还有刻花纹饰,尤以莲纹为最常见,还有一些贴塑装饰,这在以釉色取胜的汝窑传世品中实属罕见,大大拓宽了人们对汝窑的认识。

清凉寺窑址清理的椭圆形窑炉(Yl、Y6)

 

汝窑成熟期遗迹总平面图

汝窑的生产时间

发掘中在前述的初期汝窑的地层Y3和T42④层中出土了两枚「元丰通宝」,在F2中出土「元祐通宝」钱一枚(铸于一○八六年至一○九四年间)。如果认定前述的汝窑初期阶段已属于贡御用的汝官瓷,则其烧造时间不会早于该钱铸造的宋神宗元祐年间(发掘报告据出土的「元丰通宝」指出汝窑瓷器的创烧不晚于宋神宗元丰年间,这犯了原则性的错误。由于宋钱在历史上曾经长期使用,地层中出土的年号钱币只能表明地层的年代上限不早于钱币铸造的年代。进一步说,同一时期的地层中应以最晚的年号钱作为地层上限的断代依据,因此,不能以「元丰通宝」断代,而应以「元祐通宝」断代),这枚钱币为汝官瓷器的烧制上限提供了重要依据。如果认定报告中的汝窑成熟期才属于贡御用的汝官窑时期,就大不相同了。在属于成熟期汝窑的主要遗迹一号作坊(Fl)内铺垫的料泥层的最底部发现了「元符通宝」和「政和通宝」各一枚,由于料泥层是作坊使用时期的堆积,与作坊同时,可以作为作坊的断代依据。据此,发掘报告认为成熟期的时代当属宋哲宗和宋徽宗时期,按同一时期的地层应以最晚的纪年器物断代,更何况是在同一个地层单位中了。据此,成熟期汝窑的烧制上限应不早于政和年间(一一一一年~一一一八年)。汝官瓷的停烧时间不会晚于北宋末年的靖康之变。由于IV区的生产具有专门为官府烧制贡御用器物的性质(详后述),北宋王朝灭亡,宫廷不再定制、采购这些高档消费品,汝官瓷也就停烧了。从文献出发,将汝窑的烧制上限定为政和年间也是比较合理的。

北宋时期提到汝窑的有两个文献:

徐兢的《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三十二「陶炉」条:「狻猊出香,亦翡色也。上有蹲兽,下有仰莲以承之,诸器惟此物最精绝,其余则越州古秘色。汝州新窑器,大概相类。」《图经》成书于宣和六年,时距政和年间不过十余年,对比主要盛烧于十世纪的越窑,称为「汝州新窑器」还是合适的。如果汝窑上溯到神宗元祐年间,就稍感不合理了。

释惠洪的《无学点茶乞诗>):「政和官焙来何处,君后晴窗欣共煮;银瓶瑟瑟过风雨,渐觉羊肠挽声度;盏深扣之看浮乳,点茶三昧须饶汝;鹧鸪斑中吸春露(缺文)。」此诗中提到「政和官培」,指御茶园所制团茶,则诗成于政和以后,而此时汝窑已是饮茶名器。又惠洪卒于建炎二年(一一二八年),即便此诗作于他晚年期间,也不出北宋末年。可见惠洪晚年正是汝窑最兴盛和著名的时期。此外,根据《宋史》记载,政和四年(一一一四年)在汝蔡之间发现了大规模的玛瑙矿,如果按文献记载汝窑以玛瑙入釉,则其出现的时间应晚于政和四年。

二○○○年至二○○二年的发掘中发现了一些金元时期的地层和遗存,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的发掘中则发现了丰富的金代地层,出土裹足支烧的精美青瓷器和仿青铜礼器的素烧器,表明北宋灭亡后清凉寺窑址的IV区和其他窑区仍然继续生产,IV区的产品与北宋末的汝窑一脉相承,产品质量依然较精致,这种精品器物的生产至少延续到金代后期。此后,这里融入整个清凉寺窑,不再生产特殊产品。整个清凉寺窑在金元时期持续生产,产量很大,以印花青瓷为主,后来又大量生产钧瓷和白地黑花瓷。产品面貌与汝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上百个其他窑场一致,完全成为一个民窑性质的窑场。这处窑场的生产一直延续到元代末年。

 

清凉寺窑IV区在北宋神宗元祐年间以后开始出现窑业(或曰汝窑的初期阶段始于元祐元年以后),政和年间以后到北宋末成为集中生产天青色汝瓷的时期,标志着汝窑的出现或成熟。供北宋御用的天青色汝瓷的生产应该在靖康之变、宋室南迁以后停烧。则真正的汝窑(或曰汝窑的成熟阶段)最多只有十七年的生产时间。按照简报的描述和正式报告中的某些阐述,这十七年所代表的时期可能还可以进一步分为两段。一些重要的技术革新,如厚釉工艺、匣钵的密封等,都在后段出现或流行,表明了其生产技术的快速进步和工艺的不断创新与改进。汝窑停烧以后,在生产汝官窑的清凉寺窑第IV区,金代前期继续生产了一些不同于窑场其他部分的特殊器物,如高质量的青釉瓷器和采用厚釉工艺烧制的仿青铜礼器的器物,可能是金代前期与官府某些礼制性活动相关的器物。其中出戟的类似玉壶春瓶的器物与南宋修内司官窑生产的器物相似。使人最容易想到的是,这些器物可能是金代前期在河南地区存在的刘豫伪齐政权开展礼制性活动所定制的器物。也应该是官作性质的窑作(关于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在IV区发掘的情况目前还没有详细的报告,因此目前还不能有准确的断代。据主持发掘的赵宏先生见告,地层中出土有「宣和通宝」钱币。则其时代很可能晚于北宋时期。具体的情况还有待简报或报告的刊布)。金代后期以后,这里的产品就与整个清凉寺窑的产品面貌相同了,即这个小区域的生产已融入整个窑场的生产体系当中了。

相关问题探讨

汝官窑烧造区的发现,通过考古发掘清理的遗迹和出土的大量器物的观察,使我们对宋代所谓「官窑」或曰贡御窑的生产方式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宋代制瓷手工业的发达,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多种生产管理体制的并存,所谓「官民并举,各擅其长」。由于生产的目的不同,追求的产品也不相同,因此在工艺技术的采用和创新方面就有所不同。因而在宋代形成了民窑、官窑(贡窑)并存,新出现了御窑,共同成就了宋代制瓷业丰富多彩,百花齐放的局面。

汝窑是发达民窑中成长起来的贡窑

关于宋代手工业官作制度的文献记载并不多,与制瓷手工业相关的记载就更少了。但从有限的记载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一些重要的特征和随时代不同产生的变化。早期宋代的官窑是由监官来进行管理的,宋代吕本中《官箴》载:「仁庙朝有为京西转运使者,一日见监窑官问,日所烧柴凡几灶?曰,十八九灶。曰,吾所见者十一灶何也,窑官愕然。」这里记的是一个监窑官和一个转运使的对话,转运使由于勤于政务,在检查窑业生产时发现监窑官由于不尽责,被窑工们瞒哄。监窑官在管理中任由窑工报告生产的数量,因此窑工将实际烧制十一窑的数量虚报为十八、九窑。这一方面说明了监窑官的存在,是驻在窑场监管生产情况。另一方面说明,在仁宗朝时政府对生产提供生产资料。具体到窑业生产,政府会根据烧窑时使用了多少柴草来提供实物或经费。因此这需要了解生产中用料的多少,即成本多高。而窑工则为了多得到政府的支付而虚报生产情况,获得更多的生产资料。这与军队中吃空飨的情况相似。

北宋前期,这种官方掌控的手工业生产数量很多。基本覆盖了皇家和官府的各种需求,当然也包括了瓷器。官方掌控的制瓷手工业作坊就应是所谓的「官窑」。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这些「官窑」的产品是供皇室和官府使用的器物。通过文献梳理,我们知道,宋朝的财政支出项

目主要有:军费;皇室和管理的支费;祭祀、岁币;兴学、农田水利;官工商业及公共工程支费;蠲放、赈济。宋朝政府的这些支出在北宋前期不断扩大,使政府的财政负担不断加大。同时政府的需求也更加接近市场的诉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经济文化的繁荣,内庭人员的增加,以及财政体制的变革,原有的内廷供送系统已不能满足宫内的即时需要,使得宫廷对市场的需求极为迫切,与市场的联系更加广泛」。(宁欣《内廷与市场:对唐朝「宫市」的重新审视》,《历史研究》二○○四年六期)政府负担的加重催生了北宋时期的两次改革─「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

其次,这些宫廷和官府用品是宋朝政府通过购买方式获取的。早期宋朝政府的财政支出方式由实物调拨为主,以后逐步转变为市场购买为主。这种转变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有长时间的发展脉络,是一个历史发展的长期趋势,两宋间正处于实物中心制向货币中心制的过渡时期。就北宋时期本身,重要的转变发生在神宗时期,据研究,正是从这一时期起,政府的货币收入超过了实物收入。政府的支出也更多地以征敛、强制购买转向市场购买。王安石变法期间,通过市易务实行的承包经营,更多的物资通过购买,甚至是在京购买获得。这种制度从神宗时开始发生变化,也是王安石变法所采取的克服「冗费」的一项新政。《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八之一》记:「(熙宁五年十二月)诏罢诸路上供科买,以提举在京市易务言:上供荐席、黄芦之类六十色,凡系百余州供送,不胜科扰。乞计钱数,从本务招人承揽,以便民也。」这次改革代表了购买方式的转变,

从强制性征购,变为置场收购或承包收购。在京师的购买执行机构是杂买务、内东门供奉司等机构。杂买务的前身是市买司,负责官府的各种供给的购买。内东门供奉司是入内内侍省的下属机构,「凡宝货名物,贡献品数,市易件值,成宣索于有司,受而纳于禁中,凡禁中需索、修造、筵设,皆先期排办。」购买的方式可能是「承包购买」。即中央政府以「诏敕」、「指挥」形式下达购买任务,选官专门负责购买,比市价高,可以提前支钱。《长编》载:「诏:诸供官之物,转运司预先相度计置钱,令本州选官于出产要便处置场,作料次请,比市价量添钱和买。并许先一年招保请钱,认数中卖。」这种制度大约始于神宗时期,被认为是一种良法,在哲宗时推广应用,并在北宋晚期一直施行。

    上述文献记载表明,从宋神宗时开始,经过王安石变法,朝廷对由官府控制或经营的手工业来供给用品的方法有所改易,变成了一种官府出钱,向某一类产品生产技艺高超地区或特定作坊定制产品的方式。汝窑正是在北宋后期王安石变法中政府的供送体系发生变化后,在接近都城附近的汝州,依托之前就形成的制瓷优势技术,以承包购买的方式建立的一个供宫廷和官府用瓷的窑场。

通过对汝窑的发掘,我们可以了解到,作为贡御的汝窑并非凭空建造,而是自身已有相当长的发展历史,工艺技术上已具备了相当实力。通过十余次的考古发掘我们看到,巨大的清凉寺窑址从北宋初年就开始烧造,北宋中期有了快速的发展,生产了精美的青釉刻划花瓷器,珍珠地划花瓷、低温黄绿彩釉瓷、精美的黑釉加彩瓷和黑釉凸线纹器物等当时的高档精品瓷器,青瓷生产的水平也很高。使清凉寺窑在北宋中后期成为河南中西部地区生产水平最高的窑场之一。高超的生产水平,加之接近都城的地理位置,因此,才被官府选作为贡窑。

针对汝窑的政府采购可能采用了承包购买的制度

根据前引文献记载,承包购买应该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可以「先一年招保请钱」,即有组织的专门生产官府采购的器物。从考古发掘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清凉寺窑在被选为政府定向采购瓷器的贡御窑以后,专门烧造贡瓷的区域,从面积达三十万平方米的主窑场中分出,在旁边另建一处面积很小,但备料、制坯、烧制等各生产工序相对集中的窑区,专门精工生产贡御瓷。在其生产的成熟期,产品相当单一,只生产精工制作的天青釉瓷器。表明这个窑的生产目的已完全不同于清凉寺窑其他区域的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其他窑户。汝窑的考古材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承包政府承包购买制度的例证。

同样是贡御窑场,我们还可以看到,汝窑与定窑的不同。二○○九年发掘定窑遗址,在涧磁岭B区的发掘出土了十余件带有「尚食局」和「尚药局款识的瓷片,同时还出土了带有「乔位」款,当时最有名、质量最高的民间用瓷。但即使是在这个集中出土两类「六尚局」款识、大体可以推测是贡御用器物的生产地点,也还同时生产胎釉粗劣,制作草率的另一类产品,其比例可达三分之一左右。由此推测这种官作制度似乎是由许多生产水平比较高的窑户承造官用的精致产品,同时这些窑户也还从事商品生产的体制。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涧磁岭B区相当于一个作坊的不大范围内的同一地层中,既发现了大批带有「尚食局」、「尚药局」款的官用瓷器,又有当时供京城民用的质量很好的「乔位」款瓷器,还有较粗的化妆白瓷。这种情况与考古发现的汝窑的贡御体制似有一定的差别。

清凉寺窑址出土的刻花青瓷注壶

青釉刻划花瓷器是汝州地区诸窑址中最主要的产品,是受到耀州窑影响产生的,但汝州地区窑址中发现的这类器物常常制作较粗率,清凉寺窑的这类器物质量较高,水平接近耀州窑

汝窑贡御制度的具体方式

现在从文献上尚不知汝窑得到政府定单的作坊的管理形式,但其产品由官府派人挑选出好的、合格的以供官用或宫廷用。宫廷所用的瓷器是由管理皇帝日常生活的「六尚局」的属官典御去挑选。关于汝窑的一条最重要的文献记载见于南宋人周輝的《清波杂志》中:「又汝窑,宫中禁烧,内有玛瑙末为油(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近尤难得。」这段记载是论汝窑者最常引用的文献,以上所录为通常的标点。然这段记载中却有多处使人不解或曰明显讹舛之处。经过校订后应为:「又汝窑(为)宫禁中烧(者),内有玛瑙末为油,唯供(典)御拣退,方许出卖,近尤难得。」(此段李民举已有过考论和校订)这说明汝窑是一种官府定烧的方式,并且是贡御用的。根据《宋史》记载,典御使是监掌供奉天子玉食、医药、服御等的「六尚局」的长官。则典御使亲临拣选,表明是供宫廷使用的。典御使捡选合格、优质的器物后,剩余的产品还可以出售。因此,南宋初年,在宫中所用的汝瓷经宋金战争而损毁、遗失殆尽时,权臣张俊还可以向高宗皇帝进献十余件精美的汝瓷。此外,从前引释惠洪的《无学点茶乞诗》亦可见,汝窑的茶器是当时文人雅士们所喜爱的茶具,与建窑鹧鸪斑盏、景德镇青白瓷盏同为民间所好之器,并非为皇家所垄断使用。在发掘区内也没有发现南宋官窑遗址和明初景德镇御器厂遗址发掘中发现的专门掩埋次品的瓷片坑。证明质量较差的次品并未留存在窑场里,而是出售到了民间。

 

从文献和考古资料可知,汝窑对高档瓷器的研制和生产不遗余力,对成本和产出效益并不计较,因此才会将昂贵的玛瑙末掺入釉中。可以看出,汝官窑的青瓷在质量上比清凉寺其他区域的青瓷有很大的提升,到后期还生产了厚釉青瓷。汝官瓷生产过中,窑场的其他区域并未见生产类似的青瓷器,说明这些专门生产贡御瓷器的窑户在生产技术上还有保密。

汝窑的发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宋代官窑的例证,使我们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官窑的生产、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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